西安市鼓楼北有一条街道名北院门,其巷道为南北走向,南面有鼓楼,北巷口有一石牌坊,上书“北院门”。其巷中有一明代古宅,称高家大院。其大院为高岳松故居,总居住面积2517平方米,房屋86间,此院属砖木结构四合院。属于明清时代建筑,前门共九间分三院,中间为正门,门上有“榜眼及第”牌匾,进深分四个天井院,分前堂、二堂、中堂、后堂,前堂为主人待客之地,二堂为贵宾之地,中堂为主人办公之地,后堂为内宅住地,后有花园相配。南配院为账房管事及仆人所住,北配院为宗祠及乐人礼宾居所。整体建筑富丽堂皇紧密想配,其中有绣楼、公子楼、戏楼、画楼等故代建筑。其院被西安市订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清时代民宅故居。公元1999年故居被列为“中挪两国重点历史街区保护项目”并由挪威投资对故宅进行了保护整修,获得2002年度联合国样教文组织亚洲太平洋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其院中的历史价值有:明清建筑艺术、古家具、传统民居、楹联、砖雕艺术、茶馆、民间剪纸、皮影戏、名人字画、老照片、瓷器等故代文化,是高氏家族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
高岳松祖籍江苏镇江人,清同治十年参加科举考试,被皇帝钦点榜眼,明崇祯十四年至清同治十年,高家本族七代为官。
一世始迁祖高承延,明崇祯十四年迁陕,为乡绅,乡饮酒。
二世高鼎,太学生高承延之子。
三世高万全,高鼎之子,朝廷奉赠“通奉大夫”二品衔,联西布政司理问,字级为从六品,是掌管勘审核刑名案件的官员。北院门因儿子的官衔加级,后居住西华门大街南宅院,其妻赠太夫人。
四世高景清,字春谭,高万全之子,生于嘉靖二十三年,卒于同治十二年,享年56岁(1818年——1873年)19岁丧父,挑起治家重担。遂成一方富户,自咸丰至同治年间,先后出资以助军响。遂由太学生议叙道员,赏戴花翎,他官衔的全称是“中宪大夫议叙道员赏戴花翎”。晋封中议大夫。翰林院编修正七品,赠二品衔,其妻则封刘太淑人,也称道台夫人。(清制,丈夫从三品衔其妻只能封太淑人)
五世高岳松,字峻生,号幼谭,高景清之子,道光二十五年生,光绪元年卒,享年31岁。同治十年以一甲第二名进及第为榜眼,任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后升为太司正二品。高岳松12岁参加科举,被同治皇帝亲点榜眼,官居太司并御批“榜眼及第牌匾”对高宅拨专款进行修整并在北院门北街口建筑石牌方,当时进北院门:文官下轿、武官下马。高岳松为官忠勉,作风康正,颇德太后赏识。史绪元年(1875年)为陕西考生力争增加十名取中名额获准。以后相沿成例,是明清近三百年间,是西安考取科举前三名唯一一人。他家乡和家庭为西安办了很多善事。同治十二年由北京扶父灵反陕,丁忧期间,哀毁忧伤,积劳成疾而终,年31岁,是高氏家族中忠孝二全之人。
高璋 ,高岳松党弟,三品衔,候造员外郎。
六世高彝,拨贡,任甘肃府学,宁朔县知县。
七世高立民,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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