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职员侯选人标准
(2008年10月25日通过 2010年施行)
一、 名誉会长
1、具副厅以上资历并支持研究会的高姓领导干部;
2、具正高级职称并有关于高姓的重要原创研究成果或文艺作品的高姓学者;
3、每届筹措一万五千元或以上会费的各界高姓人士。
二、 顾问
1、具副处以上副厅以下资历并支持研究会的高姓领导干部;
2、具正高级职称并支持研究会的高姓著名专家学者;
3、具副高级职称并有高姓研究成果或对研究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4、每届筹措一万元或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会费的各界高姓人士。
三、 会长
每届筹措四万元或以上会费并对研究会的研究、组织、管理有突出贡献,有奉献精神的高姓人士。
四、 常务副会长
具正高级职称,对高姓有深入研究成果,对研究会组织、管理、宣传有突出贡献,有奉献精神、善于写作、懂电脑的高姓人士。
五、 副会长
1、具正高级职称并有关于高姓的研究成果或文艺作品的高姓专家学者;
2、每届筹措一万元或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会费的各地高姓家族领袖。
六、 秘书长
具大学或以上学历,对高姓研究、组织、管理、宣传有突出贡献,有奉献精神、善于写作、懂电脑的高姓人士。
七、 副秘书长
1、具大专或以上学历,热心高姓研究,有奉献精神、善于写作、懂电脑的高姓人士。
2、每届筹措五千元或以上、一万元以下会费,
八、 理事
1、具副科以上副处以下资历并支持研究会的高姓干部;
2、具副高级和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高姓专业人士;
3、对高姓历史文化的研究、调查、文艺创作有一定成绩的高姓人士;
3、每届筹措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会费并支持研究会的各界高姓人士。
九、无任期限制;如连续4年对研究会无贡献,不再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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