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高姓宗亲总会
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第二次评选高氏最佳孝贤人物和最佳高氏宗亲会的通知
各地宗亲会:
在总会第二届第二次(昆明)会议上,我们已经评选了一次高氏最佳孝贤人物和最佳高氏宗亲会活动,引起各地宗亲的重视和欢迎。总会决定在第三次会议上继续开展这项评选活动。 孝贤是我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因此,也是我中华高姓的优良传统。历史上,各地高氏族谱的族规、家戒中,均有关于孝贤规范的要求,并且有着许多我高氏先辈孝贤人物的实例记载,这些规范和实例一直约束和缴励着我高氏族人代代传承,孝贤人物也不断的涌现。 孝是孝行,贤是德行, 孝贤在和谐社会的今天,提倡孝贤和孝贤人物的榜样作用,仍然是我高氏家族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而且是社会的需要、宗族的需要、家庭的需要,孝贤人物是众人称赞的一种崇高社会美德。也是十八大会议上提出的与建成小康社会相一致的精神文明需要。因此,我会决定在全国高氏宗亲范围内,第二次开展评选最佳孝贤人物,同时评选最佳高氏宗亲会的活动。 一、孝贤人物条件 必须是在本会高氏宗亲范围内有非常突出事例,并能达到为全国高氏宗亲所称赞之目的的典范人物。最佳高氏宗亲会是在全国范围内,工作突出的省级和地方宗亲会。 二、评选工作要求和办法 1、各宗亲会在本会范围内,推选在孝行、德行方面突出人物各一名; 2、要将你会推选的孝贤人物事蹟整理资料,并报总会秘书处;
3、最佳高氏宗亲会由各级宗亲会自认自报并编写事迹材料,并报总会秘书处; 4、总会将聘请5至7人的评审小组进行调查评选工作,最后选定高氏最佳孝达和贤达人物各10名为我高氏最佳孝贤人物和10名最佳高氏宗亲会。
5、以后将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在全国会议上进行表彰、广为宣传。 三、表彰 1、对被选定的高氏最佳孝贤人物颁发表彰牌,对最佳高氏宗亲会颁发表彰证书; 2、高氏最佳孝贤人物和最佳高氏宗亲会的事迹将载入我《中华高姓会刊》。
四、时间要求
1、各地宗亲会在二0一三年六月底之前,将最佳孝贤和最佳高氏宗亲会事迹材料报到总会;
2、七月份,由评审组进行调整审核确定后,在第二届第三次会议上予以表彰。
邮寄地址:厦门市后埭溪路143号601室。 邮编:361004
高志超收 13306043051
二0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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